身為童養媳的「賴四娘」在14歲時開始守寡。地方為感念賴四娘的貞節與孝行,1883年由清廷奉准立坊紀念,原址於苗栗市文昌祠右側,後遷於苗栗市天雲廟旁,1979年才遷移至苗栗市貓貍山公園現址。內政部於1985年認定為台閩地區第三級古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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